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恒丰纸业: 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钱学仁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钱学仁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后,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3. 关于聘任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一年,法律顾问费20万元。

  4. 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4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恒丰纸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