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5-18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财会〔2024〕24号)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变更原因及日期: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