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舆情包括负面报道、不实报道、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事件信息,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董事会秘书为核心成员,负责统一领导和处置舆情。
舆情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评估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及与监管机构沟通。公司证券事务部牵头舆情信息采集,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配合,确保信息及时、客观、真实。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勇敢面对、系统运作。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处置,重大舆情由舆情工作组决策并及时监控。公司强调保密义务,违反者将被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