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东方财富: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意见书确认:

  1.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进行了内部公示,未收到异议。

  2.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4年4月12日和5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第十二次会议及相应监事会会议,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调整授予价格。

  3. 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198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79元/股。

意见书确认,本次预留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条件已满足。

fund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方财富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