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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高科: 中航高科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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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航高科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汇报。利安达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总部位于北京,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数1540人,其中合伙人64人,注册会计师406人。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和26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利安达事务所。利安达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出具专项报告。经审计,利安达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事务所业务资质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2024年12月15日,审计委员会与利安达事务所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听取审计计划汇报,对审计范围、时间节点等进行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及时关注进展并提出建议。2025年3月13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利安达事务所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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