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安琪酵母于2024年6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多个议案。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4年8月12日,实际授予对象为974人,授予数量为1,147.60万股。
2025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3月14日,公司再次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因康坤等3人离职、邹龙等36人工作调动,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88,000股,回购价格为15.41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