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风新材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鹏峰))
2024年,李鹏峰担任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遵循客观、公正、诚信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李鹏峰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4次股东大会和7次董事会会议,均亲自出席或列席,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李鹏峰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
李鹏峰注重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重大投融资、年度审计及内控建设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他还通过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确保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李鹏峰还通过现场办公、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他未对公司议案提出异议,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李鹏峰表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