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6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6号)。主要内容为:2021年2月,公司合计约2,550万元资金转给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使用。截至2024年2月,宝丽华集团已归还上述款项。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不服决定,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诉讼,期间措施不停止执行。
发现问题后,宝丽华集团第一时间归还全部资金,公司与宝丽华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高度重视,组织专项清查工作,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公司持续加大治理投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有效运行,积极参加合规培训,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本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等及巨潮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