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巩硕))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巩硕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信用情况。巩硕书面同意出任,并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巩硕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的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巩硕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以下情形: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最近十二个月内曾有上述情形的人员;其他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巩硕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巩硕不是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任职资格的情况。巩硕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