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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重机: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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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为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6日发布。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傅强主持,共有2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9,158,600股,占总股本57.4069%;网络投票股东466名,代表股份21,042,135股,占总股本6.3510%。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预计发生额的议案;2) 关于公司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3)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包括选举王德华先生和李健先生为非独立董事。议案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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