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见证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下午14点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LI XIANG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9:15-15:00。
共有145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6,384,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26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6名,代表股份85,364,321股;网络投票股东139名,代表股份1,020,237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6,283,830股,占99.8833%;反对38,951股,占0.0450%;弃权61,777股,占0.0717%。中小投资者同意919,509股,占90.1269%;反对38,951股,占3.8178%;弃权61,777股,占6.0553%。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