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