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公司独立董事葛明、杨光富、黄京生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经核查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葛明、杨光富、黄京生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这三位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此专项意见由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2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