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5年3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该议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建立员工与股东利益共享机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陈海珠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认为该办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确保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陈海珠回避表决)。该议案也将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