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部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等。
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强调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定程序、方式披露信息,并保证披露内容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需按规定时间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公司应在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公司还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并披露。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公司应建立信息保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责任。公司还应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确保与投资者、媒体等的信息沟通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