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容诚审字2025100Z1060号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我们审计了亚翔集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企业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亚翔集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2025年3月13日。中国注册会计师:滕忠诚、郝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