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康冠科技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决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2023年2月23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3月13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同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3年3月13日,向1,184名激励对象授予1,922.870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9.65元/份。
2023年7月5日,公司完成授予登记工作。2023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注销320,032份股票期权。2024年5月28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注销517,936份股票期权的议案,激励对象调整为1,092人。2025年3月13日,公司再次审议通过注销663,400份股票期权的议案,因44名激励对象离职及38名激励对象未全部行权,激励对象调整为1,048人,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3,495,953份。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