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方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及其成员行为,明确职责权限和议事程序。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六名非独立董事(含一名职工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执行委员会。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前可由股东大会解除职务。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制订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等,审议重大资产交易、贷款、对外投资、委托理财等事项。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重要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特定情形触发。会议通知提前发送,董事需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和记录,会议记录保存十年。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会议内容在公开前属内幕信息,参会人员需遵守保密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