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苏生先生、王文博先生、曹广忠先生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确认,上述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他们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