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在任独立董事吉贵军先生、伍明生先生、吕成龙先生在2024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 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
- 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 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 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独立董事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以上第1项至第6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独立董事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持续保持独立性,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