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情况的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公司将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5家项目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4,874.02万元的财务资助。具体资助情况如下:向武汉嘉秀提供不超过980万元,期限1年,年利率4%;向佛山中交提供不超过841.85万元,期限1年,不计息;向佛山香颂提供不超过315.77万元,期限1年,不计息;通过全资子公司重庆中交西北置业有限公司向重庆葆和提供不超过5,876.4万元,期限1年,年利率4.32%;向台州滨交提供不超过6,860万元,期限1年,年利率8%。
上述财务资助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曾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助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单个被资助对象不超过16,000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已使用财务资助额度14,874.02万元。
接受财务资助的项目公司包括武汉嘉秀、佛山中交、佛山香颂、重庆葆和和台州滨交,均非失信被执行人且非公司关联方。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819,819.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