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47)于2024年12月12日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文件,涉及控股子公司民盛租赁有限公司与其间的股东出资纠纷。该诉讼由民盛租赁公司总经理王石山主导,但2024年12月6日,仁东控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民盛租赁公司也通过了减资决议并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因此,民盛租赁公司现任董事长对诉讼不予认可,并提出撤诉申请。
2025年1月21日,公司收到天津三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民盛租赁公司的起诉。然而,2025年2月6日,民盛租赁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天津三中院的一审裁定。
2025年3月12日,公司收到天津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天津高院认为民盛租赁公司的上诉请求缺乏依据,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公司将积极采取法律措施,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