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讨论分析与核查,并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披露。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
主要内容包括:交易对方穿透披露、穿透锁定及穿透计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标的资产的经营业绩与持续经营能力;标的资产的财务数据;股份支付;收益法评估;募集配套资金;关联交易;整合管控;资产权属瑕疵;业绩承诺及业绩奖励;同业竞争等问题。此外,还详细说明了伯翰骠骑和矩阵六号等交易对方的锁定安排,以及穿透计算后最终出资人合计152人,未超过200人,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同时,披露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锁定期安排、债券存续期限、有条件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