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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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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会议决定召开此次股东大会,并发布会议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投票方式、审议事项等。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14:00在上海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2号楼304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渠道。会议由董事长TEO SWEE ANN主持。

共有225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与,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0,455,9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890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0,363,101股,反对66,016股,弃权26,820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86,315股,反对66,016股,弃权26,820股。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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