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名单相符。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其中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硕梁先生及4名外籍员工。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其他外籍员工。
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3月12日,授予价格为21.62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0.00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