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皓元医药已就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2025年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披露了激励对象名单。2025年3月12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3月12日,授予价格为21.62元/股,向168名激励对象授予240万股限制性股票。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价格均符合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尚需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