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受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李孟扬律师、唐慧敏律师对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2月25日发布会议通知,3月5日发布会议资料。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公司201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交易时间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497人,代表股份41,227,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25%。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8,491,588股,反对2,052,900股,弃权683,200股。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