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3月))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需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将未公开重大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防止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需按规定时间和格式披露。临时报告涵盖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报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披露。公司还应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在宣传性文件中泄露重大信息,并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档案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公司对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将采取责任追究措施,确保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