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绍兴署辉贸易有限公司等13名股东持有的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承诺如下:
- 中信建投证券与交易各方无其他利益关系,发表的意见完全独立。
- 所依据的资料由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各方承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中信建投证券不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责任。
- 已按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无实质性差异。
- 已充分核查披露文件,确信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 确信上市公司出具的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有关本次交易的专业意见已提交内核机构审查并同意出具。
- 在接触上市公司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保密措施,不存在内幕交易等问题。
- 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列示的信息或解释。
中信建投证券特别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公告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