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旨在明确董事会职责和权限,规范议事及决策程序,确保高效运作。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制定。
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经营管理公司法人财产,接受监事会监督。重大事项超出董事会职权范围需报股东会审批。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4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特殊情况可即时召开。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董事会秘书列席每次会议,监事、总经理有权列席。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时,需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同意。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受损,参与决议的董事负赔偿责任。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公告,决议档案保存10年。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