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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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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及独立董事行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公司设4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独立性和良好个人品德。禁止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包括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股超过1%的股东等。

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独立董事需每年对公司独立性进行自查,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知情权和履职保障。本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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