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25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受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针对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3月12日在北京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8层中核钛白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231名,代表股份1,474,774,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56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2.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得超过99.7%的赞成票,符合特别决议要求。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