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嘉澳环保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提前15日发布,载明了会议详情及审议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8,723,66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044%。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35,791,698股;网络投票股东68人,代表股份2,931,965股。中小投资者股东69人,代表股份4,316,965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第二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