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国电投核能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置出国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国家电投集团,国家核电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但与国家电投集团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交易完成后,国家核电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30%,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应采取要约方式。鉴于交易对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且国家核电承诺所认购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国家核电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