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旨在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成立于1995年,经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4,032,635元,主营医药及相关业务。章程明确了公司股份、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职责和运作规则。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股份可依法转让。股东享有股利分配、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同时需遵守公司章程,承担相应义务。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重大决策,如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董事监事等。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聘任高管等。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高管行为。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以及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优先。此外,章程设立了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公司发展方向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