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受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并于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会议详情。
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14时在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9号2003会议室举行,由董事叶瑞先生主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7,37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8.26%。另有271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代表股份27,093,85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526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