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授权管理,促进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授权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规前提下,将部分职权授予经理层行使,需符合决策程序和“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授权原则包括审慎授权、授权范围限定、适时调整和有效监控。经理层应在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不得越权。授权事项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前者涵盖草拟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增减、发行债券或证券上市方案、修改《公司章程》等;后者为临时性工作授权。
经理层应按公司规定行使职权,关联事项应回避,重大事项需听取职工意见。董事会有权监督经理层决策及执行情况,经理层需维护股东和公司权益,杜绝越权行为。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