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104号)由BDO立信审计,针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晶丰明源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审计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不能完全防止和发现错报,且可能因情况变化而变得不恰当。因此,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存在一定风险。
审计结果显示,晶丰明源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中国注册会计师谢会史(项目合伙人)和周蓓蓓签署,出具日期为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