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洪志良、王晓野、于延国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洪志良、王晓野、于延国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3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