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受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科技”)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就华达科技购买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恒义”)44.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7,475.9986万元)过户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竞宏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意,目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多次董事会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5〕413号)。根据靖江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江苏恒义44.00%股权已过户至华达科技名下,江苏恒义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后续事项包括确定过渡期损益、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募集配套资金、工商变更登记等。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批准,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完成,相关方尚需办理后续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