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的回函)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于2025年3月10日发来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已收悉,作为贵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就相关情况回函如下:
1、在贵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况。
2、除贵公司已披露事项外,本人不存在筹划其他与贵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函。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的回函》签署页)
实际控制人: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