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炜衡(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云南省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10日下午14:45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栋1单元17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炜衡(昆明)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杨晓莉、陈自航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2日发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上,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审议议案、股东权利、股权登记日及登记办法等。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9:15至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45人,持有公司股份579,173,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060%。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546,765,006股;网络投票股东441人,代表股份32,408,210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提案》,表决结果为:赞成578,015,706股,反对873,710股,弃权283,8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01%。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2,45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6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