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回复)
本人已于2025年3月10日收到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新旭腾”)发来的《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本人认真自查,现回复如下:
本人为明新旭腾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明新旭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对明新旭腾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特此回函!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对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回复》之签章页)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