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晋西车轴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维))
本人刘维,同意由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要求。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以下情形: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人员;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人员;最近12个月内曾具有上述情形人员;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情形。
四、本人无以下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情形。
五、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人员。
六、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