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恒立: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受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2月21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14:30在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枣子山路11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23,903,976股,占78.9686%。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罗笛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对于《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虽然获得过半数通过,但未采取累积投票制,存在表决程序瑕疵,表决结果存在被撤销风险。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64人,代表股份156,902,8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987%。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