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3月))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522.6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制冷空调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汽车销售、机械设备加工与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安装维修及运输服务、房地产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等。
章程规定,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以人民币标明,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托管。公司股份总数为42,522.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也可通过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方式减少资本。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重大投资及担保事项等。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等。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为主,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并通过主管机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