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立娟、郝国敏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报告通过核查任职人员名单、股东名册,比对规则和函证确认等方式,评估意见如下:张立娟、郝国敏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曾具有上述情形;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张立娟、郝国敏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董事会认为,张立娟、郝国敏在2024年度的任职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