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涵盖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及国家秘密等信息的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应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向深交所报备。豁免披露的信息须符合未泄漏、内幕人书面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未异常波动等条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经董事长确认后归档保管。登记内容包括事项内容、原因、期限、知情人名单、保密承诺及审批流程等。当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消除或期限届满,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说明此前的审议程序和保密措施。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