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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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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涵盖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及国家秘密等信息的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应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向深交所报备。豁免披露的信息须符合未泄漏、内幕人书面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未异常波动等条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经董事长确认后归档保管。登记内容包括事项内容、原因、期限、知情人名单、保密承诺及审批流程等。当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消除或期限届满,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说明此前的审议程序和保密措施。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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