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侨食品集团 (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报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报告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报告指出,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南侨食品2024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25年3月10日签发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1027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说明。
变更事项主要包括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特别是《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根据解释第17号,公司在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而不考虑公司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对于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公司仅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而不考虑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影响。此变更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专项报告仅供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毕马威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