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切实可行,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并由监事卢凌威、周治卫、宗秋月签署。日期为二〇二五年三月九日。